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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查獲一起飲酒、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,駕駛人馬某最終為自己的任性與僥幸行為“買單”。
5月1日勞動節(jié)當天,隨縣公安局交警一中隊組織民警在厲山開展查酒駕集中行動。14時40分許,馬某駕駛鄂S5****號奧迪牌小轎車從隨縣封江水庫往厲山鎮(zhèn)鎮(zhèn)區(qū)行駛,當車行駛至厲山鎮(zhèn)二橋西橋頭路口處時,被執(zhí)勤民警攔停檢查,民警聞到馬某身上有一股酒味,于是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,結果為54mg/100ml,馬某也對自己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,苦笑著對民警說“五一”假期以為你們都休息了。當民警要求馬某出示駕駛證,馬某支支吾吾不能出示,后經(jīng)進一步查實,馬某因為去年在城區(qū)醉酒駕駛駕駛證被依法吊銷了,此次還屬無證駕駛行為。
都說吃一塹長一智,沒想到馬某執(zhí)迷不悟,最終為自己的任性與僥幸行為“買單?!泵窬婪▽︸{駛人馬某無證及酒駕兩項違法行為合并做出罰款3000,行政拘留15日之處罰。馬某在踏進拘留所大門前悔恨不已。
交警提醒:醉駕酒駕、無證、超速、超載等交通違法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,也是導致交通事故發(fā)生的重要原因之一。開車有人“證”,上路車有“牌”是前提。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,請廣大駕駛員朋友堅決做到開車不喝酒,喝酒不開車,遵守交通法規(guī),安全文明出行。
來源:湖北隨縣交警 https://new.qq.com/omn/20210520/20210520A075O00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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